深受超限超载之害的山西省,从2007年底开始,采取政府首问负责、责任倒查、源头治理、项目限批等措施,有效遏制严重双超势头,公路通行能力和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但要巩固治超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亟须解决诸多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其中一些问题的解决有待国家政策支持。
双超之害重于矿难
山西省的公路货运物品主要以煤焦等资源类产品为主,其中仅煤炭公路出省运量每年近1亿吨,2007年达1.2亿吨。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的大量煤炭也要经山西境内公路运输出省,车流量的急剧增加使山西的公路承受着巨大的交通运输压力。
由于我国货运市场不规范,众多运输户压价竞争,又以超限超载弥补损失,他们纷纷通过非法改装加大载重量。山西先后出现载重90吨、130吨、200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据山西省治超办主任李顺通介绍,超限超载每年给山西造成的路损达10.5亿元。全省现有1318座由超限超载车造成的四类、五类低等级危桥,去年有3座桥梁被超限超载车压塌,200多处公路路面遭到严重损坏。
超限超载同时导致交通事故增多。据山西交管部门统计,山西每年有3000多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因超限超载死亡的约占1/6,2006年达到520人,超过当年煤矿矿难死亡人数。
集中治超初步实现“两降一升”
为了保畅通、保安全,从去年12月19日开始,山西开展“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总行动。到今年4月初,全省出现了“两降一升”的良好局面。一是到今年4月初,全省公路平均超限超载率由13%下降到0.34%;二是全省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1.6%;三是大宗运输产品运价合理回归,上涨19%至60%,运输市场恶性竞争的局面初步改变。
治超总行动使货车通行量大幅提高,货运量、电煤运输量随之有增无减。山西省治超办提供的数据表明,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初,山西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量由54585辆上升为95758辆,通行率提高了1.8倍,全省干线公路货车通行量由21744车辆上升为40506车辆,通行率提高了1.9倍。
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志川介绍,通过集中整治,到今年4月初,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9人,受伤人数减少592人。全省高速及干线公路客车的通行效率恢复到原有水平。以石(石家庄)太(太原)高速公路为例,以前由于超限超载车辆比较集中,这条山西通往河北、北京的出省“动脉”变成了“超低速公路”。现在,货车平均时速由45公里/小时提高到70公里/小时;太原到北京客车通行时间由10小时恢复到原来的6小时,正点率由60%提高到90%。
“组合拳”出击不手软
这次治超行动,山西省决心大、措施硬、落实有力。省委书记张宝顺要求“抓好,抓彻底”。省长孟学农多次明察暗访、督查调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牵头与京、津、冀、内蒙古等省、市、区政府联合开展治超行动,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责任主体,真正变部门治超为“政府治超”。以前治超由公安交警或交通部门牵头治理,涉及工商、经委、纠风等部门,这些部门之间互相不能制约,不能形成合力。对此,山西省出台了《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治超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治超工作问责制,明确了各市、县(区、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区、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山西省实行了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各地涉及源头装载、路面执法、车辆管理等23个环节的相关人员登记在册,执法过程记录在案,如果发生超限超载事件,则进行责任倒查。据山西省治超办介绍,去年12月以来,全省因治超不力受到相关行政处分的各类人员超过100人。4月初,朔州市山阴县县长左中伟因治超不作为被免去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山阴县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去山阴县县长职务的请求。这是山西7年来治超责任追究力度最大的一次,真正体现了行政“一把手”负责。
进驻货源地,立足源头管理。运管部门对全省公示的6100多家储煤场和货源地分别进行进驻和巡查,监管货物源头对超载车的配货。这种监管方式不仅有效遏制了非法超限超载车的通行,还为运管部门今后对运输市场、运输车辆实施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第一手可靠依据。运管人员已经全部掌握了全省运输市场中车、货、人的现况,以及非法改装车、非法装载点等未列入政府公示的源头站点的情况。去年12月以来,晋中市、朔州市有十多家煤矿和洗煤厂因为给车辆违规装载被给予停产整顿的处罚。
强化路面执法,实行就地就近卸载、拆除。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实行拆(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强行恢复和拆解)、卸 (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罚(处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记(对违法驾驶人给予记分)、赔(收取道路赔补偿费)、拘(拘留违法行为当事人)等综合治理措施,坚决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
山西对超载严重地区首次实施了“交通项目限批”。今年3月,山西省治超办在检查中发现,朔州市山阴县大量非法双超车辆严重反弹,执法人员严重失职。山西省交通厅决定暂停对朔州市交通项目的审批,对山阴县实施一年的交通建设项目限批,没有立项的停止立项,已经立项的停止审批,已经审批的停止拨付资金。今后,对超限超载反弹严重的地区,山西将严格执行“交通项目限批”。
根治,面临诸多深层问题
2001年以来,全国曾进行多次集中治超,但往往陷入“治理-反弹-加大治理-严重反弹”的怪圈。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认为,主要原因是没有建立起一个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然而,建立长效机制亟须解决诸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20多年来,我国货运市场基本处于无序竞争状态,运输业门槛低,多、小、散、乱的局面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只能在加大行政执法的同时加以引导,提高货运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其次,一些执法人员暗中养车加剧了运输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加剧了价格扭曲。
山西开始对装货源头实行严格控制,全面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但全省现有8400多个装货点,许多都是为私挖滥采煤矿售煤的非法储煤场,形成了私开矿、储煤场、车主的“利益链”。在治超的同时,要加大力度整顿矿业开采秩序和煤炭销售市场秩序。
由于各级治超办是临时机构,人员从各部门抽调,必须与原单位保持工作上的沟通。人心不稳、岗位不稳,执行政策法规时难保连续性,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对各部门的协调也会因人而异,产生不必要的偏差。目前,路面执法的主要力量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路政人员,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聘用人员,其经费主要靠治超罚没款返还来维持。执法人员靠罚没款“养活”。不少基层治超执法人员说,如果真有一天超限超载现象完全杜绝了,那我们也就没有“活路”了。一些基层交通部门的负责人说,这也是造成超限超载反弹和公路“三乱”的重要原因。
建立长效机制还需政策支持
山西省各级治超人员反映,建立长效机制必须保证有合理的管理体制、高效的管理机构、士气高涨的执法人员,必须建设良好、公平的运输市场和环境,这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他们建议:
一、 完善法规体系。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的《公路保护条例》应加大对超限超载的处罚力度,可规定对数次严重超限超载的驾驶员终身禁驾,对车主或企业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规装载的货源点实施关停整顿,加大违法成本,通过严厉执法淘汰违法驾驶员、车主和运输企业,逐步规范货运行业;其中还应明确治超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和经费来源。
二、 建立“临时常设机构”,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连续性。这个机构可设在各级政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协调涉及治超的各部门统一决策、统一行动。同时,各级政府财政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的人头经费和办公经费。
三、 逐步实现“大交通”的交通管理体制。目前山西省的公路管理执法主体为公安交警和交通路政部门,虽然两个部门有各自的管理权限,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形成扯皮、推诿和抢权。所以,一条公路上只设立一个执法主体更加合理。
四、 厢式货车的投入使用需要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山西正在进行厢式标准化货车试点工作。这种厢式货车是对四轴车的马槽进行全封闭改装后限制其最高载重量。山西临汾市已经改装四轴厢式货车400辆,急需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才能正式上路运营。此外,有一些正规汽车生产厂家偷偷更换大马力发动机和钢丝轮胎以增大汽车载重力,给非法改装留下可乘之机,这需要国家发改委对汽车生产厂家进行严格管理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