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厅、省运管局和市交通局关于做好奥运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锦州市运输处对全地区运管机构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在北京奥运会期间运政信息网络及局域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一是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是所有登陆互联网的运政工作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是在互联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是不得发送含有病毒、恶意代码、色情、反动、迷信等不良信息邮件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害电子邮件。
五是运政网络必须和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一人一个帐号,严禁通用帐号,严格执行《辽宁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员管理办法》。若运政网络信息遭遇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市处微机室,并派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解决。
六是各县(市)、区运管所信息管理员必须承担起网络安全检和信息安全检查指导工作。
市处将定期进行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单位、科室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