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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县运管所坚持执行便民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保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吴芳 2008年6月17日16:26

    保康县运管所为提高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力度,树立“服务在先、执法在后”的行政执法新理念,全面执行全民措施来规范执法行为。

    1、执行便民措施

    运管所遵循:实行一厅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窗口”服务功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全部纳入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在运政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办事指南、法规查询和申请书格式文本。

    在运政服务窗口全面推行延时办理制。工作时间内未办结的事项,工作人员要主动延长下班时间,为经营业户办结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推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服务对象(含来人或电话)的工作人员,负责履行首答,接待和告知、引领的责任。

    全面推行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

    认真对待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和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积极做好调查处理、调解纠纷和化解矛盾工作,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时限不超过20日,投诉处理率100%。

    2、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检查做到“三个符合”,即:检查地点符合规定、检查方式符合要求、执法程序符合规定,着装整齐、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保证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

    执法服务落实“四项规范”,即:实行首错帮助、改过免罚、处罚从轻和重大处罚审查报批制对轻微的过错行为,坚持首次不处罚的原则,责令责任方限期改正,未按要求改正的再进行处罚;对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罚款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处罚;对重大行政处罚,数额较大的罚款,罚款前要依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审批。

    对确需上路执法的,应坚持“不扰民”的原则,尽量少上路,少拦车,少扣车,少罚款,严禁在路上追车执法。应根据掌握的信息和调查走访的情况,采取“人对人,门对门”的服务的方式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便捷服务,纠正其违法行为。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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