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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岚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开展“标准化”窗口建设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日照市岚山区交通局 陈春玲 2008年5月15日15:8

    岚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按照岚行服发[2008]5号文的安排部署,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服务措施和规章制度,确保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标准化窗口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

  1、审批事项、依据、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主要内容制成服务指南或明白纸,放置窗口前,内容有变动的及时更改。

  2、所有审批事项的依据文件、审批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详细内容资料,在窗口公开,并通过中心局域网、中心网站以及部门网站公开。

  3、所有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等示范文本、格式文本和受理、不受理、补办等书面凭证在窗口明显位置公示备用。

  4、窗口结合中心的制度要求,制定内部有关工作纪律、工作制度、服务规范。

  5、窗口工作台面上放有窗口工作人员姓名、编号、相片、外出联系电话方式的工作牌。

   (二)服务行为标准化

    1、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着装大方,不穿奇装异服,有配发工作服的部门窗口着工作服,挂牌上岗,办公区域保持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工作人员不得在窗口吸烟、吃零食,与工作无关人员不许进入窗口内工作区域。

  2、接待服务工作主动热情,举止礼仪得体,用语规范文明,不使用服务忌语。

  3、按时上下班,不缺勤,有事按程序请假,工作时间不串岗聊天,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实行首问负责制,如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窗口受理的,必须主动告知并引导或指导到相关部门窗口。

  5、实行一次性告知,凡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办的全部材料。

  6、为方便群众,窗口配备便民服务筐,配有必要的纸、笔、修正液等便民用品。

   (三)服务质量标准化

  1、严格按照“五件办理”(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退办件、上报件)的规程操作,确保即办件的当场办结率和承诺件期限内的办结率均达到100%。

  2、受理、不受理、补办等均需出具有关通知单,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对全区重点项目、招商项目涉及到窗口部门,窗口应对申请事项从受理到最后办结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

    (四)窗口管理标准化


  1、应当纳入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按规定纳入中心,应当纳入中心的收费全部纳入中心收取,没有乱收费情况。

  2、窗口职能归并到位,部门对窗口充分授权,签定授权责任书。

  3、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4、窗口的各类办件资料要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定期归档,形成系统的档案资料。

  5、工作人员要确保计算机的正常使用,不得把与工作无关的程序装入计算机,保持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清洁,下班后必须按程序关闭计算机。

  6、严格执行AB角制度。窗口A角职责人员外出,履行B角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到位。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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