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凤庆大队结合本县实际,先期制定出电动车管理的相应措施:一是按文件要求制定出应纳入机动车管理的助力车、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参数标准,发给助力车、电动车所有人,符合机动车管理标准的车主告之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交警大队办理上牌落户、考试手续。二是向销售助力车、电动车的企业、车主发放由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交警大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电动车、助力车清理整治的通知》。三是针对外省在我县长期居住人员拥有电动车较多,放宽政策给予上牌落户和办理相关手续。四是由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交警大队三部门人员组成,与销售企业负责人座谈,做好思想工作。五是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通过前一阶段有力的宣传发动工作,12月1日电动车的上牌落户、考试工作全面开展,由于交警大队严格执行文件要求的“宽严相济”原则,各电动车主主动到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