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石油价格财政补贴政策,确保石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竹溪县交通局从11月上旬起,对从事农村客运的404台车辆发放燃油补贴,截至目前已发放108.2628万元。
本次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发放对象主要是经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许可与年度审验合格、依法缴纳有关税费的从事农村客运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按每个座位每月补贴36元的标准计算,一次性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支付给各车主。补贴按全年12个月确定,其中元月1日至9月30日按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实际营运月份计算补贴额,9月30日以后的补贴额按9月30日当天符合补贴条件的实有营运车辆计算。